(原标题:广州市海珠区新岸便利店被罚款1000元)
金融界2024年3月8日消息,广州市海珠区新岸便利店因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经营,被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赤岗街道办事处罚款1000元。
根据公告内容,当事人沈利(广州市海珠区新岸便利店)于2024年1月12日16时17分在广州市海珠区玉菡路6号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经营,该店超出门窗范围经营便利店,占道摆放冰箱1个、桌子1张、凳子2个、充电桩1个,超出门窗经营面积2平方米,超出门窗经营持续时间7小时,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经过进行详述。广州市海珠区新岸便利店违反了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款,构成了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经营的违规行为。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赤岗街道办事处根据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五)项,对广州市海珠区新岸便利店进行了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